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招标(四川)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3-05浏览:3805
采购项目名称: 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ZYZFCG(2008)012号
行政区划: 资阳市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监控设备一批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电子显示屏一批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有2006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或以上)、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近3年内同类业绩不少于6个(新成立半年内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1个);
3、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在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发售。购买标书时,需初步审查以下资质证明原件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单位介绍信。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从2008年03月03日14时00分到2008年03月09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谈判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阳市广场路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378室)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8年3月13日14时0分
投标地点: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阳市广场路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376室)
谈判日期: 2008年3月13日14时10分
谈判地点: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阳市广场路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376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2008年3月10日15:00
公开答疑会地点: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阳市广场路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376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件咨询(王先生) 文件购买(邹女士)
联系电话:0832-6110623 传真:0832-6110623
其它内容: 安监设备项目包1-5项(详见谈判文件)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实验鉴定证书(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家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
一、采购文件说明……………………………………………………4
二、报价文件的编写…………………………………………………4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7
四、公开报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8
五、授予合同…………………………………………………………9
六、谈判费用…………………………………………………………9
七、解释权……………………………………………………………9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10
一、设备清单………………………………………………………10
二、技术要求………………………………………………………11
三、商务要求及其它………………………………………………11
第四部分 合同授予………………………………………………12
第五部分 附件……………………………………………………16
一、报价函………………………………………………………16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7
三、报价一览表…………………………………………………18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19
五、辅材报价表…………………………………………………20
六、技术偏差表…………………………………………………21
七、经营业绩一览表……………………………………………22
八、商务偏差表…………………………………………………23
九、货物验收单…………………………………………………24
十、报价文件密封格式…………………………………………25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26
十二、采购清单…………………………………………………27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采购所需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公告标题: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公告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招标编号:ZYZFCG(2008)012号
4.采购项目: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
5.采购人: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集中采购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7.采购预算:第一包最高限价75万元,第二包最高限价30万元。
8.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从2008年03月03日14时00分到2008年03月09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9.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阳市广场路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378室)
10.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在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发售
11.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购买标书时,需初步审查以下资质证明原件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2.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12.2单位介绍信。
13.投标人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3.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有2006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或以上)、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13.2近3年内同类业绩不少于6个(新成立半年内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1个);
13.3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1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14.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8年3月13日13:50
1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3月13日:14:00
16.谈判时间:2008年03月13日14时10分
17.谈判地点:资阳市广场路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376室(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18.联系人:文件咨询(王先生) 文件购买(邹女士)
19.联系电话:0832-6110623 传真:0832-6110623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三月三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文件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
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3“供应商”系指购买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中心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单位。
2.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谈判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5“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及相关资料。
2.6“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装卸、运输、安装、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义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的企业;
3.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3向采购中心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3.4在以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集中采购机构主要职责
4.1发布采购信息,组织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4.2编写并发放采购文件,受理供应商对于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配合采购人回答商务条款方面的问题,组织答疑会、编写并发放答疑会纪要(根据需要确定);
4.3组织谈判工作,牵头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聘请政府采购咨询专家;
4.4发布采购结果反馈,协调履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4.5对于采用国库直拨方式的项目,负责向财政部门递交合同、验收报告等付款凭证,通知财政部门支付合同款项;
4.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5.采购人主要职责
5.1确定采购需求,具体包括功能需求说明、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交付日期以及售后服务要求等内容;
5.2派代表全程参与采购工作,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安排项目现场踏勘(根据需要确定),参加谈判小组,负责回答技术方面(含采购需求)的问题或质疑;
5.3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留存发票原件、质保卡等资料,负责验收及合同管理工作,反馈供应商的诚信等情况;
5.4对于采用国库直拨方式的项目,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配套资金(根据需要确定)划入资阳市政府采购专户,对于采用单位支付方式的项目,按规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
5.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6. 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
采购中心对采购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潜在供应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本文件及谈判补充文件(根据需要确定)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7.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有可能被谈判小组拒绝。
8. 报价文件的组成
8.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报价函(附件一);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附件二);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8.2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2)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3)辅材报价表(附件五)。
8.3技术文件
(1)产品型号(规格)、详细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3)专用工具及备件清单(根据需要确定);
(4)所报货物的检测、制造标准及彩页等详细资料;
(5)技术偏差表(附件六);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8.4商务文件 (1)近两年内同类产品经营业绩一览表(附件七);
(2)商务偏差表(附件八);
(3)交付时间;
(4)供应商对售后服务条款的承诺及说明:
a 供应商必须提供成交货物齐全的资料(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b 供应商对所有货物负责安装、调试;
c 供应商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并能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d 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的时间;
e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保期限。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按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中的要求);
f 质保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5)供应商概况;
(6)其它优惠条款: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款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9. 报价(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清单列出各项成交单价)
9.1报价包括投标报价和谈判报价,投标报价是指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若供应商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则本次谈判作废;谈判报价是指各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进行的承诺报价,谈判最终报价为直接成交依据。
9.2谈判报价原则:第一轮谈判报价以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最低报价为最高限价,且须低于报价文件中最低报价1%进行承诺报价;第二轮谈判报价以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为最高限价,且须低于第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1%进行承诺报价,以此类推,直到产生最低报价为止。若供应商承诺报价高于相应最高限价或不能低于最高限价1%,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再次进行谈判和报价资格。各供应商在承诺报价时不得恶意报价,若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本须知第21、22条进行相应处理。
9.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9.4 谈判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中心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
9.5本次报价包含所需货物、备品备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保险、技术服务支持及使所报全部产品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的价格;
9.6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9.7安装所需辅材如免费提供,应注明免费,如收费,应填写所需材料的详细报价,并计入总报价;
9.8报价中单独列出备品备件价格(根据需要确定);
9.9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9.10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总报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9.11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9.12成交单价根据成交总价比投标报价总价下降的比例进行计算确定。
10.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中心就招投标来往信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 10.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报价文件的装订
11.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须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1.2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按照本“采购文件目录”的格式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12.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
12.2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正本需加盖骑缝章。
13.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13.3为方便检查供应商的资格,请供应商另外单独准备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在信封正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在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备查。
13.4为方便开标、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13.5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08年3月13日14:10前不准启封”字样。(信件密封格式见附件十)
14报价文件的递交
14.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4.1.1谈判时间:2008年03月13日14时10分(北京时间)
14.1.2谈判地点:资阳市广场路市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376室
14.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中心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4.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14.4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14.5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14.6经查实,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招标人拒收其报价文件。
15.报价文件有效期
15.1从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报价文件的有效期短于规定有效期的,将被视为未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三、谈判相关规定
16. 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额度: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在2007年3月11日16:00前划入集中采购机构指定帐户。
16.2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任一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资阳市工行城区分理处,帐号:2307488309026431514)。
16.3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16.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于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开具收款收据,招标人审核后无息转帐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7.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
17.3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
17.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17.5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仪式及谈判事宜;
17.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8.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采购中心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并没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给采购人、采购中心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予以赔偿。
18.1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谈判或无故不到场参加谈判(除特殊情况外,特殊情况须出具有效证明);
18.2投标供应商故意迟到,影响谈判工作;
18.3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18.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谈判;
18.5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18.6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18.7经查实,存在串通报价、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19.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中心有权取消与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终止合同,保留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通报。并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依秩以报价次低者为成交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采购中心造成的损失 (最低价与次低价之间的差额,以此类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19.1成交供应商不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9.2成交供应商要求更改已为双方确认的有关条款;
19.3成交供应商不按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
19.4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
19.5成交供应商本次提供的设备有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减少配置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现象发生的。
20.废标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执行。
四、公开报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21.公开报价
21.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
21.2由供应商代表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21.3由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当众拆封,唱价员宣“报价一览表”,记录人员记录。
22.谈判小组
采购中心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代表等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
23.谈判原则
23.1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以同一标准进行报价文件评审和谈判。
23.2独立性原则:评审和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23.3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23.4最低价成交原则:谈判小组按谈判报价原则,直至产生一个最低报价,并按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谈判内容
本次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商品的符合性、商品的技术性能、报价、售后服务、交货期、供货条件和合同条款等。
25.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的高低,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26.初步评审
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一、3”等关键性因素确定合格供应商。
27. 技术及商务谈判
谈判小组与合格供应商进行技术及商务谈判。
28.特殊情况下的谈判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谈判或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谈判小组有权停止谈判,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中心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授予合同
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采购中心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决定,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在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30. 成交通知书
30.1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签订合同
31.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谈判费用
32.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自身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解释权
33.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中心的书面解释为准。
34. 采购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中心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供应商必须对所投的货物完全响应,不得对采购清单列出的包内货物分解后进行响应。委托采购所需
一、 安监和电子显示设备技术参数、主要功能及要求表
资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
序号 设备名称 配置或技术参数 品牌、型号及要求 数量 备注
第一包 安监设备
1 一体化摄像机 1/3”SONY SUPER HADCCD,PAL:752X582,480TV lines,XA 红外灯距离:100m 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实验鉴定证书(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家联系电话) 56 要求具备公安厅安监设备安装特许证书,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 红外半球摄像机 采用18灯∮5 红外距离18米,
标配6mm镜头 56
3 云台及解码器 与一体化摄像机配套 56
4 24路硬盘控制器 视频、音频输入:24,8个硬盘2000GB,WIN2KM网络版 2
5 16路硬盘控制器 视频、音频输入:16,8个硬盘2000GB,WIN2KM网络版 7
6 工作台及UPS电源 ON LINE 220V,2KW 山特C2K 5
7 液晶显示器 20-22英吋,6-4ms,带DVI接口 三星/索尼/惠普 13
8 液晶电视机 46英吋,全高清1920x1080 三星/东芝/索尼 9
9 安检门 符合GB15210-2003标准 SA600/WS-C 1
10 安检X光机 行李通道:500x300mm,分辨率:∮0.13mm金属线,泄露剂量: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EI-5030 1
第二包 电子显示屏
19 户外双色电子显示屏 点间距:10mm,字尺寸:16x16cm/字 P10 15m2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0 室内双色电子显示屏 点间距:4mm,字尺寸:6.4x6.4cm/字 ф3.0 6m2
21 室内单色电子显示屏 点间距:4mm,字尺寸:6.4x6.4cm/字 ф3.0/ф3.75(红色字) 4m2/4m2
注:安监设备中有2个法院需布线安装,2个法院局部布线安装。电子显示屏平均无故障时间:1万小时,寿命:10万小时。
二、商务要求及其它
1、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货款支付方式:招标人收到由验收小组签字确认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审核无误后通知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货款全款的95%,剩余5%作质量保证金1年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有质量问题的除外);均以转帐方式支付。
3、保质期:质保期为1年以上,相关产品以厂家承诺保质期为准。
4、售后服务:要求对所有设备在五年内保换保修,同时进行长期维修服务,并负责培训好系统操作员。供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6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临时使用。
5、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验收。
第四部分 合同授予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货物数量和设备配置进行适当调整。
二、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的监督下,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谈判过程中的补充承诺、最终书面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三、合同
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一份,资阳市财政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 同(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经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 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下列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乙方报价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最终报价、书面说明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二、标的物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ZYZFCG(2008)012号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四、付款方式: 。
五、交货
1、 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15日内安装完毕,如因装修工程施工需要调整安装时间,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完工时间。
2、交货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联合验收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使用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和规格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乙方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乙方应确保货物按本合同第五、六条的规定运输,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和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达到使用要求后共同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主张权利。
3、经双方及质量监理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需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由资阳办事处办理)。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十六、文本保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资阳市财政局一份、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时间: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3、我们理解,你们选择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6、 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以认可。
委托期限: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职务: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详细通信地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2008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项 目 编 号: 单位:人民币(元)
总价 大写:
小写:
交付使用时间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
分项报价明细表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产地 单价 数量 总价 交货时间
合计 大写:
小写:
注:本表根据采购清单所列货物详细填写,本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辅材报价表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材 料 名 称 报 价 备 注
总价 大写:
小写:
注:1. 本表根据实际所需辅材报价;
2. 本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技术偏差表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序号 偏差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实际情况 其他说明
说明:1.如报价文件的技术条款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如报价文件的技术条款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七:
经营业绩一览表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出售
时间 金额 购买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仅限于国内近3年的同类经营业绩。在近3年内同类业绩不少于6个(新成立半年内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1个)。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八:
商务偏差表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序号 偏差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实际情况 其他说明
说明:1.如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如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九:
报价文件密封格式
(此格式仅作参考,投标文件勿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一)密封信封正面格式
报价文件正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文件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二)密封信封封口格式
……………………………… 开标前不得启封(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