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强监所管理,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监所管理与安全的问题进一步引起社会关注。建立监所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的良性机制,确立完善的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系统,是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和对策,对此,天津市大港区检察院郝建宏检察官提出了预防监所事故的十项对策。
对策一 轮岗交流制度
监所检察人员定期轮岗交流,不但能避免因“同质化”只有监督之名而无监督之实的弊端;而且因人员的流动会产生由于不同的视角和思维方式而产生的不同的监督效果。从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角度讲,长期滞留同一岗位的人员,对相关事物和现象,会产生见怪不怪的麻痹现象,以及因思维的定势而产生行为的定型化。轮岗交流势在必行。
对策二 完善专项检察机制
根据当期具体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察,以监督监管场所相关突出问题。在日常检察监督的基础上,在重大政治事件和会议时期、不同季节易突发问题、疫情、流行病和传染病易发和突发时期、监管场所相关问题突出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可能被侵犯的重点问题,等等涉及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事项以及易发生违法犯罪的各监管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察监督,能使各种事故苗头在凸现之前有预见性地得到遏制。完善的专项检察制度体系,是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的有效防范机制。
对策三 确立科学的监所检察基础工作规范化机制
按照最高检的相关规定,确立相关具体的、完整的检察项目、环节和内容,使监所检察基础工作形成协调、统一、完整的规范体系——在事故预防和监督机制上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日常工作规范体系。制度是事故预防的一剂良方,并使相关制度体系化而形成良性的事故预防机制基础。以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各检察室检察监督基础工作规范为例,该院派驻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检察室,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将监管场所的各个监督环节予以分解,并结合易发生事故的各种监督事项逐项列出,作为每月的日常检察监督基础工作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做到了以规范、扎实的日常检察监督基础工作建设应对日趋繁杂的监督业务内容。
对策四 应急事件预警和预案工作监督机制
监管场所作为特殊区域,发生的每一突发事件,都是重大和具有影响力的。检察室必须将监管场所的各种应急事件预警和预案工作纳入日常检察监督范围。做到通过日常检察监督促使监管场所建立、完善应急事件预警和预案工作机制,以备不测之需。
对策五 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和沟通制度
对于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需随时解决的问题和协商沟通的情况,通过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加以解决,使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等监管场所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需监督事项和矛盾及时消化,并及时交流、交换工作意见。以便使监管和监督工作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对策六 建立控告、申诉和举报的绿色通道,畅通被监管人和检察室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
检察室除严格执行与被监管人谈话制度等制度外,通过建立创制向被监管人及其家属发放联系卡制度,以信件、通讯和约见等方式,使控告、检举和申诉人便捷地联系到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官。许多事故的发生,是在监管不力和监督不到位的双重不作为情况下发生的。联系卡一旦被被监管人启动使用,便产生时间和后果上的相应责任。监管场所不及时为被监管人联系检察官便构成相应的不作为,真正畅通被监管人联系检察官的绿色通道,从而确保被监管人得到司法救助的有效途径,以有效减少和避免因被监管人合法权益被侵犯而发生的相关事故。
对策七 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检察预警机制”
检察室要设立监管场所安全指数和安
全警戒线——单一指标指数、警戒线和综合指标指数和警戒线。所涉指标范围包括:劳动生产,日常生活卫生,被监管人食堂卫生和安全,卫生防疫和传染病,监管设施(包括门窗、禁闭室、院墙及其报警装置等),监控设施,值班室警戒值班,监管民警值班在岗情况,警力充足情况,应急事件预警和预案工作设置情况,被监管人病号和诊治情况,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情况,体罚虐待和变相体罚虐待情况,对被监管人分押分管情况,直接管理和牢头狱霸情况,违法使用警械、戒具或者使用非法定警械、戒具情况,违法使用禁闭措施情况,会见情况,执行生活标准情况,控告、申诉和检举情况,被监管人违法犯罪情况,监管民警违法犯罪情况,监管场所监管活动违法情况,不当情况,超期羁押情况,及时通报情况,被监管人出、入监管场所审批和押解情况,被监管人与外界安全隔离情况,非监管场所人员违规出、入监管场所情况,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卫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违法收监、收押、入所情况,违法留所服刑情况等指标。根据以上指标对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应的单一和综合指数,结合检察监督实践,经过科学估算,当单一或综合指数超过一定数值时,视为安全或事故隐患逼近警戒线,根据具体情况,便适时启动相应的安全防范检察或专项检察,根据检察结果,向监管场所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通过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的量化分析和运作来促进和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无事故。
对策八 被监管人动态情况分析和监管场所情况分析制度
根据被监管人思想、行为等动态情况评估监管场所监管状况和预测监管场所安全状况,以便查找和发现安全隐患和适时采取相应措施。监管场所情况分析是监管场所有关管理、教育、劳动、学习、生活卫生情况和监管场所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安全防范等监管状况的综合性情况分析,通过该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整体状况。
对策九 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巡视、检查指导制度
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长领导检察院的工作,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部门业务的好坏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监所检察部门监督实效如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的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领导起着决策作用。
对策十 及时报告制度
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检察监督情况和安全防范和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以便于领导和上级的指导并取得工作支持以及及时信息反馈,确保正确和有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的整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