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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第十届成都国际安防展参展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24浏览:3358

第十届成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

产品与技术展览会

参 展 指 南

致各参展商:
  
欢迎贵公司参加本届展览会!
  为了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展前工作,请贵公司仔细阅读《参展指南》,填妥其中的各项表格,并在截止日期前将表格传真或邮寄至第十届成都国际安博会组委会 ,以便我们有充分的时间为您提供最完善的服务。
  请妥善保存表格原件,以便留底。
   谢谢合作!

第十届成都国际安博会组委会

展会地点: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1号)

展会日程
--------------------------------------------------------------------------------

展 位 布 置: 特装展位 4月10-12日    9:00--17:30
  标准展位 4月11-12日    9:00--17:30
展 览 时 间:   4月13日-15日   9:30--16:30
撤 展 时 间:   4月15日     15:00--18:00
 

(注:下午3点以前参展企业不得擅自撤展)。

     

 会刊资料截止:2010年3月31日

---------------------------------------------------------------------
备  注:请各参展商于3月31日前将会刊资料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组委会,为了提高会刊的准确性,请各参展商在资料上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且尽量用邮件的方式。组委会联系电话:028-85256967 邮箱地址:112194261@qq.com QQ:112194261
报到登记:请各展商带好有关付款证明、参展申请表,在展馆现场报到处填写登记表格、领取参展商工作证等。

参展费及其它费用请汇到以下帐户
位:成都世纪千秋展览有限公司
  号:511609017018150085619
行:交行曼哈顿支行

(注:请各展商于2010年4月8日前将余款付清,发票在展期统一开取,谢谢您对大会工作的支持)。

展位搭建回执

公司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楣牌文字
(参展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楣牌总高度为20CM,字体为蓝体,中文文字大小为8×8CM,标展企业需填写此项。
组委会将根据您的填写内容制作展位楣牌,如不填写此项,组委会将按照贵公司参展合同所在资料制作楣牌,现场增加或更改文字内容,将产生费用。

展位搭建要求(请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标准展位搭建:标准配置:三面展板,两射灯,一桌2椅,一个插座
B.企业自行搭建 :展位保留空地,无展具配备,布展施工期间用电需另行申请并缴纳费用
C.特装展位:展位保留空地,无展具配备,展期全部用电需另行申请并交纳费用(明细见附件)
其他搭建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请公司清楚注明展位搭建要求 ,如现场另行变动或拆除,将产生费用,谢谢合作!)


大 会 酒 店:

大会指定酒店: 四川省人大会议中心(大成宾馆)
酒 店 地 址:中国四川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72号  邮编:610016 
酒 店 电 话:028-86111345
酒店客房报价表:
标准间:200元/天   豪华标准间:230元/天
酒店简介:


四川省人大会议中心(大成宾馆)位于成都市中区,绝佳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至火车北站30分钟车程,至机场仅15分钟程,毗邻繁华商业区,是您商务活动、旅游休闲、会议的最佳下榻之处。
宾馆共有各类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温馨客房155间;大小会议室6个,提供商务会议最完整、最专业的服务;清幽雅静的餐厅,宽敞的豪华包间,为您提供美妙独特的美食;我们还拥有成都市市区首屈一指的面积4000平方米的大型停车场。

大成宾馆至会展中心专车接送(展会直通车):
时间: 4月13-15日
早上: 8:30 (酒店—新会展2号馆)
下午: 17:00(新会展2号馆---酒店)
准时发车,请各展商注意行程安排

至会展中心的公交路线:
1、火车北站——世纪城:乘16路、99路——火车南站换乘115路、118路、501路、601路、806路——世纪城
2、茶店子公交总站——世纪城:乘43路——人民公园换乘115路——世纪城
3、昭觉寺车站——世纪城:乘49路——火车南站换乘115路、118路、501路、601路、806路——世纪城
4、九里堤中心站——世纪城:乘93路——新元华路换乘115路——世纪城
5、金沙车站——世纪城:乘111路 ——-桐梓林小区换乘115路——世纪城
6、青羊宫车站——世纪城:乘503路——磨子桥换乘504路——世纪城
7、高笋塘汽车站——世纪城: 乘49路——火车南站换乘115路、118路、501路、601路、806路 ——世纪城
8、双桥子客运站——世纪城:乘304路 ——火车南站换乘115路、118路、501路、601路、806路——世纪城
9、百花中心站——世纪城:乘27路——九茹村 换乘115路——世纪城
10、天府广场――世纪城: 乘118路——世纪城(大成宾馆外“人民南路二段”站即可乘坐118路)
11、高升桥车站——世纪城:乘503路——磨子桥 换乘504路——世纪城
12、新南门车站——世纪城:乘76路——桐梓林换乘115路——世纪城
13、九眼桥客运站——世纪城:乘77路——-倪家桥 换乘118路——世纪城
14、城东客运中心——世纪城:乘51路——玉林南路换乘115路——世纪城
15、石羊场中心站——世纪城:乘12路——玉林南路换乘115路——世纪城
16、红牌楼汽车站——世纪城:乘601路——火车南站换乘115路、118路、501路、601路、806路——世纪城
红牌楼汽车站——世纪城:乘111路——桐梓林换乘115路——世纪城
17、桂溪公交站――世纪城:乘501路——世纪城
18、五桂桥公交车站——世纪城:乘92路——玉林南路换乘115路——世纪城
19、火车南站—-世纪城:乘115路、118路、501路、601路、806路——世纪城
20、梁家巷车站——世纪城:乘34路——玉林北路换乘115路——世纪城
21、双流机场——世纪城:乘304路——机场路口换乘115路——世纪城
22、双流客运站—-世纪城:乘806路——世纪城

成都市公交热线:028-8507686


酒店回执表:
(请参展商填写以上信息并回传:028—85250117)

公司名称

 

 

 

入住人姓名

 

房间数

 

 

入住时间段

 

联系方式

 

备注:




运输指南

  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届展会合作物流服务商,为您提供展品运输、仓储和现场装卸等服务。
收货人信息如下:
到 站:成都
收 货 单 位: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记事栏中注明:第十届成都安博会
址: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精品街10-2
收货人:霍祥国转(参展单位或参展商姓名)联系电话:13198516842

注:参展商务必于展品发运后24小时内传真通知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通知中请注明展会名称、参展商名称、展台号、发货站、发货日期、运单(提货单)号、件数及重量,并将提货原始凭证以传真或者快件方式告知收货人以便及时提货

一、展品:

  • 展览期间委托组委会运输的参展商,相关负责人须同时到达展馆,以便衔接有关工作。
  • 运输展品的大型货车需听从现场指挥的安排入馆,其他小型展品和手提展品按展区分别进入相对入口。
  • 运输展品的大型货运机动车,须在布展前一天达到展馆,组委会将安排大型展品先期就位。如需配备机力卸车请提前2天通知。
二、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费用以人民币元计算):

  按照会展惯例,一律按承运单位核定重量作为计费依据,所发展品的品名、重量须真实。
国内展品运输费率:
1、 市内提货运输费用:


数量(吨)

价格(元/票)

数量(吨)

价格(元/票)

0吨< 每票≦ 0.1吨

80

0.1吨< 每票 ≦0.2吨

120

0.2吨< 每票≦0.5吨

180

0.5吨< 每票≦1吨

280

备注:此价格为货站到展览中心的价格。仓库到展位按此标准计算。货站产生的费用向客户实报实销。航空每票另加市外运输费50元/票。
(2)进/出馆
卸车、进馆:


数量(吨)

价格(元/票)

数量(吨)

价格(元/票)

0 吨< 每票 ≦0.5吨

50-80

0.5吨< 每票≦1.0吨

80-110

1.0吨< 每票≦1.5吨

120-160

1.5吨< 每票≦2.0吨

170-210

2.0吨< 每票≦2.5吨

220-260

2.5吨< 每票≦3.0吨

270-310

备注:小件货物费用面议。装车、出馆,费率同上。
3 、叉车、吊车、人工:

项目

规格(吨位)

单价(元/吨)

备注

叉车

3

80

费用按展品实际重量乘以单价收取

 

6

100

费用按展品实际重量乘以单价收取

吊车

8

100

费用按展品实际重量乘以单价收取

 

12

110

费用按展品实际重量乘以单价收取

 

16

130

费用按展品实际重量乘以单价收取

 

20

140

费用按展品实际重量乘以单价收取

人工

单价(元/小时)

备注

 

20

费用按实际雇佣时间乘以单价收取,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4、包装箱制作费;


类型

价格(元/立方米)

最低收费

备注

纸箱

100元/立方米

50元/件

 

木箱

300元/立方米

200元/件

 

备注:小件货物费用面议。
5、仓储服务:
我司提供仓库仓储服务,按照每天每方10元收取。但若进出仓存放产生的机力装卸费用按(3)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6、来/返程运输:根据路程、目的地和货量进行计算。

三、委托手续:

  委托单位请详细填写:展会名称、展会时间、展出地点、大型货物数量及货物的起运地点。回执加盖公章后于展前7天传真至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我司便于提前做好货物物流运输和货物进出馆现场服务准备工作。

四、包装方式:

制唛要求:展品外包装箱两侧刷制唛头准确、唛头标记不易脱落。


发  站:___________________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成都博列杨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件  数:
毛  重:             公斤      净 重:   公斤
体  积:长  厘米  X  宽    厘米 X 高     厘米
箱  号:             参展单位名称:
展览会名称:

五、付费方式

  现场收费:对货量少的货物,请参展商在现场以现金支付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费用。所有展品运费须在展览会闭幕前结清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出馆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1.重要提示:为保证展品运输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效率、确保展品安全、准确、及时的运抵展位,请各位参展商发运展品前务必按照本《指南》规定要求办理,以避免造成展品运送的延误、丢失及损坏而影响您的参展效果。
2.有关运输事宜,及时与我司联系,争取将问题解决在展览会之前。

参展商咨询电话:13198516842 霍祥国  13980498035 雷九明
参展商投诉电话:13808004753?杨开财


展览服务公司服务价格表

展位改动服务价格:


项目

价格(元)

拆除1m展墙

10

变动1m展墙

10

标准展位增加1m展墙

40

特装展位增加1m展墙

120

射灯移位1盏

10

展台特装施工管理费、加班费


项目

单位

管理费(元)

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费

每平方米

15

展览一次性地毯进场管理费

每平方米

2

自行搭建标准展位管理费

每9平方米

50

加班费

18:00~24:00

每100平方米/小时

50

超过24:00

每100平方米/小时

75

注:1、施工单位需办理施工手续方可进馆施工;
2、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展馆的《展场须知》的有关规定安排施工;
3、施工时间为每日9:00~18:00。超过此时段施工应办理加班手续,当天
5点前办理,交纳加班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超过1小时按实际时间计算;
4、特装展位需交纳清洁押金,100㎡以内500元,100㎡~300㎡2000元,300㎡~500㎡3000元,500㎡以上5000元,展览结束后,经展馆检查合格后退还押金。
5、特装展台需交纳施工保证金,100㎡以下(含100㎡)2000元,200㎡以下(含200㎡)3000元,300㎡以下(含300㎡)5000元,300㎡以上至500㎡(含500㎡)10000元,500㎡以上至1000㎡20000元(含1000㎡),1000㎡以上酌情增加。展览结束后,经展馆方确认后退还押金。
6、玻璃房装修需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间。展览结束后,经展馆方确认后退还押金。

展览用电价格

 

项目

价格

布展期间施工临时用电

220V/15A

200元/处

动力电源
(室内)

380V/15A空气开关箱

650元/个/展期

380V/20A空气开关箱

950元/个/展期

380V/30A空气开关箱

1350元/个/展期

380V/60A空气开关箱

2200元/个/展期

380V/100A空气开关箱

3300元/个/展期

380V/150A空气开关箱

4500元/个/展期

照明电源
(室内)

220V/5A

160元/个/展期

220V/15A

500元/个/展期

220V/20A

800元/个/展期

备注:1、以上价格含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
2、室外用电每处加100元管理费、安装费;
3、布展期为3天,每增加一天临时用电,费用增加70元;
4、展期一般不超过4天,超长展期用电价格,将按增加日期同比增加。
5、非标准施工用电,每处按展期用电标准的75%收取;
6、二次接驳,加收100元/处接驳费;




展具租赁价格


名称

规格

单位

价格(元)

押金(元)

楣板(空白)

3000×250 ㎜

15

 

展板

2400×970×3㎜

40

 

2400×475×3 ㎜

20

 

彩色展板

2400×970×3 ㎜

50

 

活络架

990×300×6㎜

30

50

方格挂网

1400×900㎜

10

15

电视机

彩电25英寸

200

2000

多功能插线板

15孔

20

50

长臂灯

60W

60

60

铝玻展柜

974×475×760

150

250

974×475×1000

150

250

方形洽谈桌

653×653×685

80

150

玻璃圆桌

 

120

200

铝框咨询桌

974×475×760

80

 

会议长条桌

1500×600×680

120

300

会议椅

 

50

100

白折椅

 

30

50

软靠椅

 

50

100

玻钢椅

 

30

 

室外大棚(白色)

6m×8m

一组

2000

 

铝合金门

 

一组

300

500

灭火器

 

一具

20

100

商务中心服务价格表


项目

内容

收费标准

复印

A4/B5

0.5

打印

A4

10元/页

自带盘打印

5元/页

发传真

市内

6元/页

国内

10元/页

收传真

 

4元/页

展馆损坏赔偿价格


项目

规格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地面损坏

1m×1m

50-100

 

墙面损坏

1m×1m

 

50-100

损坏、粘贴或涂色

玻璃损坏

5mm

平方米

50

按面积计算

玻璃门损坏

12mm

680

不包括拉手

墙、地、柱、顶钻孔

 

处(个)

100

 

插座

 

20

 

动力配电箱

 

1000-2000

根据损坏程度确定

小型配电箱

 

200-500

根据损坏程度确定

日光灯具

3×40w

300

 

射灯具

150~300w

80

 

卷闸门

 

 

500-2000

根据损坏程度确定

阀门

200mm

 

30

 

卫生设施

 

 

300-1000

根据损坏程度确定

消防箱

 

 

500

 

消防带

 

 

500

 

电话机

 

 

100

 

参 展 规 则

参展资格

 1、主办机构有全权选择参展商,主办机构有权拒绝任何申请单位而不需出示任何理由。
  2、展览场地是租于参展商在展览期间内作业务推广之用,参展商在展位安装期间及展览期间内运用摊位空间之方式,必须符合主办单位的要求,否则主办机构有权清理参展商之全部和部分空间,所需费用由参展商支付,除在参展规则内指明情况下,任何参展商不得要求退回所付租金或其它费用。
  3、参展商必须带全所有证件。所有展品必须符合中国法律,违法产品不得在展览中展出。

付 款

  4、参展商必需对场内造成的任何损坏负责,并作赔偿,此外需对其参展而引致的支出负责。
  5、参展商提出参展申请,并预付申请费,无论任何理由决定退出展览,申请费用将不予退还。

摊位结构

  6、主办机构保留改动或清除任何与指定规格不符,未按主办机构要求水平或违反规则摊位之权利,参展商须负责该费用,并不得向主办机构追讨因此引致的损失。
  7、租用空地的参展商可另聘设计商作摊位设计,设计图则必须交主办机构批核。
  8、展览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符合中国当地的有关条文及主办机构订立的规则,该项规则适用于参展商,其代理人及参展商,若有违规,主办机构有权即时终止工程,参展商不得要求赔偿。

摊 位

 9、主办机构指定承建商搭建摊拉,设计画图,除非事先获主办机构同意,楣牌、字体及摊位内设备一概不得更改。    

租用空场地建摊位

 10、一式三份的设计图则需于展览前至少十五天交予主办机构批核。则需以合理比例绘成,并必须包括平面图、正视图、设备、颜色、展品搬运详情、视听器材、展品质量及平均负荷等。如图纸未经过主办机构书面认可,任何参展商不得自建摊位,主办机构有权拒绝批准而无任何理由。
  11、所有自建摊位的设计,选用材料及其结构,必须符合展场规则及中国政府有关法律。
 12、参展商不能进场自建摊位,但可另聘人设计,出图由指定承建商建造。

场地使用安全守则

 13、展览期内任何时间,参展摊位需由参展商授权代表看守,该代表必须熟悉参展商的产品服务并已获取授权出售其产品,参展商必须保证代表遵守展览规则及主办机构或代理人在展览前展览中发出的所有批示。
 14、主办机构如认为任何展品及宣传品危险、非法、不道德、不雅、不符展览标准,主办单位有权将该等展品及宣传品搬走,一切费用由参展商负责。
 15、参展商保证展品,其包装及有关宣传品并无侵犯第三者权益,包装已注册或未注册的商标、自动权设计、名称及专利,并同意向主办机构其代理及承建商赔偿任何因第三者指称侵犯权益而引致的损失。
 16、摊位的安装及装饰必需在主办机构指定时限内完成,未完成者主办机构有权代为完成安装及装饰工作,并由参展商支付费用。
 17、展览未正式结束之前,除已获主办机构特许外参展商不得清拆或搬走任何摊位或展品。
 18、在展览中出售舶来品人士,必须事先报关完税。

豁免责任

 19、除因主办机构及其雇员疏忽,引致参展商其表、雇员、随包商及代理商等人士及观众之产品及财物出现损失外,主办机构无须为任何遗失及损坏负责。

售 物

 20、展出、分发、供予分销、发售或提供发售之货品,必须:⒈质素符合一般销售水准。⒉适合该物品一般用途。⒊并无普通消费者观察产品或样本难以察觉的缺点。⒋采用样本分销或发售要与样本相符。参展商同意就产品质素引起之第三者诉讼,并向主办机构作出赔偿。
 21、所有在展览内或通过展览完成的零销或交易,均以现销单、发票或收条为准,参展商须将副本一份即时交予顾客并存根,参展商如有违反上述任何规则,主办机构有权阻止参展商继续参加展览。

主导法律

 22、上述规则,将以中国法律为主导,参展商同意遵守中国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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